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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2001年度反避税工作的通知
皖国税函[2001]195号
颁布时间:2001-03-28
2001年3月28日 皖国税函[2001]195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反避税工作任务,切实推动我省反避税工作的开展,结合 2000年度各市反避税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现对2001年度反避税工作提出如下 要求: 一、2000年我省反避税工作取得较大进展,但与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和我省 外商投资企业的亏损面状况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各地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应充分 认识反避税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克服畏难情绪,切实抓早、抓紧、抓实,使反避 税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省局每年都将反避税工作纳入全省国税系统目标管理进行考核,今年将加大 考核力度。各地要在总结以往年度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反避税工作的水平。 对省局下达的反避税目标考核计划,各地应由职能科室牵头,抽调人员,成立调查、 审计小组,集中办公,以加大对避税嫌疑大户的调查、审计和结案力度。 三、今年我省还承担了全国反避税联查任务,工作要求高、难度大。主要承办单 位合肥市国税局应予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从人力、物力等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 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保质保量完成。 四、要结合新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填报工作和2000年 度汇算清缴工作,建立相应的数据库,提高反避税选案时针对性。 五、从事反避税工作的人员应加强对反避税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学习和对各 地反避税成功案例的研究、分析;反避税对象一经确定后,要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计 划;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审计规程》和《关联企业间 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的要求,进行规范操作,注重证据收集、功能分析和可比对 象信息的取得与比较工作,以提高反避税工作的成功率。 六、各地2001年度反避税工作总结连同附表(附件2)和反避税案例分析报 告务必于2002年1月底之前报送省局。 附件1.2001年度反避税工作考核目标分配表(略) 2.反避税工作情况统计表(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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