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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
皖国税函[2001]197号
颁布时间:2001-03-28
2001年3月28日 皖国税函[2001]197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财税 [2001]21号)转发给弥们,请认真依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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