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安徽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安徽省财政厅、地税局联合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法[2001]1122号颁布时间:2001-10-30

     2001年10月30日 财税法[2001]1122号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 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4)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