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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4家资产管理公司接收资本金项下的资产在办理过户时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皖国税函[2003]154号颁布时间:2003-03-21

2003年3月21日 皖国税函[2003]154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4家资产管理公司接收资本金项下的资产在办 理过户时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 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4家资产管理公司接收资本金项下的资产在办理过 户时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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