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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加油机税控装置管理的通知

皖国税函[2001]660号颁布时间:2001-12-20

     2001年12月20日 皖国税函[2001]660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据反映,近来少数外来不法分子为已安装加油机税控装置的单位擅自改动或破坏 税控装置,严重干扰了税控装置推行使用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省局要求: 尚未安装结束的市、县,要抓紧组织安装,按时完成任务。对已安装加油机税控装置 的加油站,要经常组织突击检查。一是查看税控装置和连接线路是否被改动或破坏; 二是用油枪抽取若干升油品,查看加油机及税控器显示数量是否一致;三是对发现的 问题要及时向省局报告;四是对擅自改动或破坏加油机税控装置的,要立即拆除其非 法装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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