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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钻石及上海钻石交易所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皖国税函[2001]607号
颁布时间:2001-12-03
2001年12月3日 皖国税函[2001]607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钻石及上海钻石交易所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1]17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钻石及上海钻石交易所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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