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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西部地区十四所重点建设高校重点课程教师岗位计划”任课教师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皖地税函[2002]344号颁布时间:2002-09-09

     2002年9月9日 皖地税函[2002]344号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西部地区十四所重点建设高校重点课程教师岗位计划”任课教师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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