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安徽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

皖国税函[2003]809号颁布时间:2003-12-25

  2003年12月25日 皖国税函[2003]809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财税[2003]24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                                   (4)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