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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华润总公司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皖国税函[2003]771号颁布时间:2003-12-16

     2003年12月16日 皖国税函[2003]771号 合肥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华润总公司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税 和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214号)转发给你局,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华润总公司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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