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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电信集团“两费”返还资金有关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皖地税函[2002]158号颁布时间:2002-04-23

     2002年4月23日 皖地税函[2002]158号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电信集团“两费”返还资金有关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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