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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力开展个体工商户建帐和强化查帐征收工作的通知

皖地税[2002]156号颁布时间:2002-10-09

     2002年10月9日 皖地税[2002]156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力开展个体工商户建帐和强化查帐征收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2002]104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地税机关务必充分认识到开展个体工商户建帐工 作,是依法治税的需要,也是促进个体经济健康发展和维护征纳双方合法权益的需要。 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内各级地税机关要把加强个体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作为税 收工作的重点之一,列入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在推进建帐工作中,广大地税干 部要克服畏难情绪,做到思想到位,工作到位,力争建一户成功一户,不走回头路, 尽快建立有效的个体经济税收征管机制。   二、广泛宣传,营造环境。各级地税机关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 广泛宣传个体工商户建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个体工商户建帐的内容和方法。要 抽调精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的人员,在加强个体税收征管的同时,指导、帮助和督 促个体工商户真实建帐,依法纳税。   三、认真总结,不断推进。1997年,国家税务总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在全 国范围内推行个体工商户建帐工作;当时省地税局也制定下发了《安徽省个体工商户 建帐管理实施办法》。几年来,各级地税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在加强个体税收征管、 规范征纳关系、改进征管方式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其中有成功经验,也有失败教训。 请各地认真审视以往的建帐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问题,巩固建帐 成果,提出扩大建账的实施办法,切实把建帐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力开展个体工商户建帐和强化查帐征收工作的通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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