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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地税局联合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和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所属专门生产枪炮弹等企业继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财税法[2003]152号颁布时间:2003-03-11

     2003年3月11日 财税法[2003]152号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和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所属专门生产枪炮弹等企业继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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