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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和加强国际税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皖地税函[2003]48号颁布时间:2003-02-10

     2003年2月10日 皖地税函[2003]48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和加强国际税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2002]115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国际税务事项专业化管理。在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加快和我国加入 WTO的新形势下,我国与世界各国在商品、资本、技术、服务等领域的交易日益频 繁,各项国际税务事项,如居民身份及所得来源的认定、跨国收益的监控、国际反避 税等等,也将日趋广泛和复杂。各地要加强国际税务事项专业化管理的业务培训,提 高对强化国际税务事项专业化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二、配备和稳定专业人员。国际税务管理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各地要按照 国际税务管理的各项工作职责,特别是实施反避税等专项调查、检查的工作需求,配 备专业人员从事国际税务管理工作,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三、大力组织收入,维护国家税收权益。各地要按照国际税务管理的工作内容制 定工作程序和工作规范,全面规范和加强国际税务管理和现行涉外税收法律法规及管 理办法的组织实施工作,堵塞国际税收和涉外税收漏洞。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和加强国际税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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