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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所得计征所得税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

财税法字[1998]第057号颁布时间:1997-12-31

     1997年12月31日 财税法字[1998]第057号 各地、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所得计征所得税暂行办法〉(修订) 的通知》(财税字[1997]1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所得计征所得税暂行办法》(修订)的 通知(1997年11月25日 财税字[1997]116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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