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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请配合外经贸部门做好启用新版批准证书的通知
皖国税函[1998]68号
颁布时间:1998-03-30
1998年3月30日 皖国税函[1998]68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外经贸部〈关于请配合外经贸部门做好启用新版批准证 书的函〉的通知》 ( 国税函[1998]11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外经贸部《关于请配合外经贸部门做好启用新版批准证书的 函》的通知(1998年2月20日 国税函[1998]114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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