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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
皖国税发[1998]139号
颁布时间:1998-07-28
1998年7月28日 皖国税发[1998]139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亳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 的通知》(国税发[1998]10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级国税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紧密结合全省税收执法检查,对本地区 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检查清理,并将检查清理情况于8月20 日前专 题报告省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的通 知(1998年6月29日 国税发[1998]102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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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国地两局稽查机构建立工作联系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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