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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

皖国税发[1999]125号颁布时间:1999-07-13

     1999年7月13日 皖国税发[1999]125号 各市、地、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 [1999]19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对政策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1999年6月29日 财税字[1999]198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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