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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卷烟计税价格的通知

皖国税函[1999]119号颁布时间:1999-06-03

     1999年6月3日 皖国税函[1999]119号 合肥市、芜湖市、蚌埠市、滁州市、阜阳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卷烟计税价格的通知》(国税函[1999]297号)转 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卷烟计税价格的通知(1999年5月20日 国税函[1999] 297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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