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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对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原油实行退税的通知
皖国税发[1999]182号
颁布时间:1999-09-22
?? 1999年9月22日 皖国税发[1999]182号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对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原油实行退税 的通知》(财税字〔1999〕2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对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原油实行退税的通 知(1999年8月18日 财税字〔1999〕227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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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提高部分货物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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