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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金会应税收入问题的通知

皖国税发[1999]56号颁布时间:1999-03-25

     1999年3月25日 皖国税发[1999]56号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金会应税收入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4号)转 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金会应税收入问题的通知(1999年2月25日 国税发[1999] 24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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