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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9号颁布时间:2014-07-01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的需要,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启用《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邮政电信发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邮政电信发票》为邮政、电信行业专用发票,是邮政、电信行业纳税人在提供服务时开具的非税控机打普通发票。
二、发票规格为
三、发票联次为二联。第一联为发票联,颜色为棕色,发票背面印有文字说明;第二联为存根联,颜色为蓝色。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邮政电信发票》票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