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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黑国税发[2000]104号
颁布时间:2000-05-31
2000年5月31日 黑国税发[2000]104号 各市、地、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0]62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要开展税收成本分析研究工作,撰写一篇研究报告或一项探 索性措施的试点报告,并于10月底前报省局(计财处)。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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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会计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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