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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加强广东省潮汕地区购进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黑国税函[2000]005号
颁布时间:2000-01-31
2000年1月31日 黑国税函[2000]005号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加强广东省潮汕地区购进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 的通知》(国税函[2000]5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并将有关情 况及时上报省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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