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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核准《上海合作组织预算编制和执行协定》和《关于修改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签署的〈上海合作组织预算编制和执行协定〉的议定书》的批复
国函[2005]64号
颁布时间:2005-07-09
2005年7月9日 国函[2005]64号 外交部: 国务院核准《上海合作组织预算编制和执行协定》和《关于修改二○○三年五月 二十九日签署的〈上海合作组织预算编制和执行协定〉的议定书》。核准书由国务院 总理签署,具体手续由你部办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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