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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徐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05]41号
颁布时间:2005-05-18
2005年5月18日 国函[2005]41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徐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苏政发[2004]65号)收 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铜山县大黄山镇和大庙镇划归徐州市鼓楼区管辖。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行 政区域界线,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勘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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