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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国整规办关于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国食药监电[2003]9号
颁布时间:2003-12-18
2003年12月18日 国食药监电[200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 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食品放心工程牵头单位: 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是今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元旦、春节在即, 各地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牵头单位要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 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国办发[2003]65号)文件要求,加强两节期 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工作,保证食品药品供应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 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 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以及流动宣传车、科普大集、集中宣传日、咨询服务台和文 艺演出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基层,深入到街头和农村乡镇,广泛宣传食 品药品安全方面的科普知识,使广大消费者树立安全意识。要普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使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明确企业是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应当依法守信生产经营;增强社会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 让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全社会广大人民群众更加关注食品药品 安全。 二、认真组织实施 要结合本地社会和群众反映的集中、难点问题、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中暴露出 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 市场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特别是对那 些不法分子在节日期间向农村销售假劣食品药品行为,要依法从快处理。 三、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做好监管工作 在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各相关管理部门要结合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 工商总局及质检总局等部门的要求,抓好本地区的落实工作。要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 的原则,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有关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群众和社会投诉举报反 映的问题,不得推诿和拖延。 四、认真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要克服麻痹思想,做好组织落实,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确保应急机制高效运转。 按照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后, 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卫生部门报告的同时,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五、做好检查督办工作 各相关部门及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牵头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 的实际,尽快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并将组织落实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于2004年 2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分别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全国整规办。 联系方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察司 李勤 电话:010-88375509 88373527(传真) 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陶宇 电话:010-85187005 85187020(传真)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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