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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10个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更名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3]244号
颁布时间:2003-09-17
2003年9月17日 国食药监械[2003]2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医疗器械质量 监督检验中心: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8号),在国家药品监 督管理局基础上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了理顺工作关系,保证医疗器械日 常监督检验工作的开展,现决定将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10个医疗器械质量监督 检验中心更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10个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名单 如下: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检所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更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中检所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更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局北京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北大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更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局北大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天津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更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局天津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沈阳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更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局沈阳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济南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更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局济南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武汉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更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局武汉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更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局上海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杭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更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局杭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更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局广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特此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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