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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中英职业资格证书合作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

湘劳社工字[2008]37号 颁布时间:2008-03-25

各市、州劳动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有关职业教育及培训机构:
  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对引进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加强管理的通知》(劳社部发[1998]18号)、《关于中英职业资格证书合作项目增项及加强管理的通知》(劳社鉴发[2004]46号)和《关于印发中英职业资格证书合作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劳社鉴发[2005]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在全省开展中英职业资格证书合作项目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为提高我国职业技能培训的质量和鉴定工作水平,促进职业资格证书的国际互认,我国有选择地引进了部分国外有影响的职业资格证书,由劳动保障部对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其发证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和注册,实施相应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国外职业资格证书机构在我国考试和发证活动。自1998年起,劳动保障部先后批准了英国伦敦城市行业协会(C&G)、英国伦敦工商会考试局(LCCIEB)、英国剑桥大学国际考试委员会(CIE)等英国职业资格证书认证机构在中国注册。
  在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部鉴定中心”)与有关英方证书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规定的职业范围内,开展相关职业资格证书项目的考试和发证活动统称为中英职业资格证书合作项目(以下简称“中英合作项目”)。
  中英合作项目内容包括:企业管理类、旅游服务与管理类、商贸零售类、职业培训实施与管理类、电信工程等不同职业领域、不同等级的70余项职业资格证书及其课程体系《中英职业资格证书合作项目职业领域等级对照列表》(见附件1)。
  二、组织管理
  部鉴定中心受行政部门委托负责中英合作项目的管理与实施,部鉴定中心设立中英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部中英考试办”),负责中英合作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技术支持工作。
  英方证书机构负责为中英合作项目的培训认证工作提供职业标准和教学大纲及相应的技术支持。
  省劳动保障厅培训处负责中英合作项目在湖南省内的综合管理和协调工作,办理培训机构的审批手续;省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省鉴定中心”)具体负责中英合作项目在湖南省内的考试组织实施和相关证书发放工作。
  中英合作项目考评中心(以下简称“考评中心”)是经省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合格,报部鉴定中心和相应英方证书机构备案后批准授权的培训考核基础单位,具体承办中英合作项目培训和现场实操考评工作。
  拟开展中英合作项目试点工作的单位,须填写相应英方机构授权考评中心申请表(可在http://www.hn12333.com下载),并填写《中英合作项目职业资格证书考评中心审核表》(见附件2)报省鉴定中心,经省鉴定中心会同省劳动保障厅培训处审核后,报部中英考试办备案进行授权。
  三、专业人员管理
  中英合作项目的专业人员,是指经培训后持证上岗,从事中英职业资格证书相应职业等级的教学培训、考评、督考等活动的人员,包括:培训师、考评员、内部督考员和外部督考员。
  培训师、考评员和内部督考员须接受考评中心的聘用和工作安排。在规定的职业和等级范围内,按照中英双方公布的职业标准、课程大纲和操作规程等,由培训师讲授相关证书课程,考评员实施操作技能的考评,内部督考员对现场实操考评活动及考评员的工作实施内部监督。
  外部督考员由部中英考试办和省鉴定中心负责聘用和派遣,按照公布的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的要求,对考评中心的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现场实操考评活动和考评员的工作实施监督。
  四、考核认证
  中英合作项目考核包括现场实操考评和统一书面考试;英国剑桥大学国际考试委员会(CIE)四、五级(国家职业资格二、一级)证书的考核,采取大作业的形式。
  (一)现场实操考评工作
  由考评中心的培训师及考评员按照《现场实操考评工作》的规定,采取边培训边考评的方式,组织实施操作技能的考评工作,其考评结果须经考评中心内部督考员认可,并接受外部督考员的评判。
  (二)书面考试
  书面考试由部鉴定中心和相应的英方证书机构共同组织。英方证书机构负责命题并制作试卷,部中英考试办会同省鉴定中心负责中英合作项目书面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目前国家暂未明确职业名称、职业标准的,不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英方证书机构负责阅卷工作,部中英考试办负责对阅卷结果进行复核。
  (三)证书核发
  参加现场实操考评和书面考试双合格的考生,由部鉴定中心和英方证书机构联合颁发相应的中英职业资格证书,由省劳动保障厅根据部鉴定中心《中英职业资格证书合作项目职业领域与等级对照列表》,同时颁发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予以注册备案,可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上提供证书查询服务。
  五、费用管理
  根据(劳社鉴发[2005]14号)文件规定,中英合作项目实行全国统一的考试收费标准,省劳动保障厅颁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时收费按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费[2003]328号)文件执行。
  六、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中英合作项目的试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借鉴和引进先进的考试技术,实现与国际证书接轨,更好地促进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省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事业拓展部
  联系人:皮阳文、王彬华
  联系电话:0731-4530380
  传真:0731-4556806
  E-mail:hnsjdzx@163.com
  地址:长沙市东风路139号
  邮编:410008
  联系单位:省劳动社会保障厅培训处
  联系人:刘旸
  联系电话:0731-2212471
  网址:www.hn12333.com
  附件:
  1、《中英职业资格证书合作项目职业领域等级对照列表》
  2、《中英合作项目职业资格证书考评中心审核表》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1.doc   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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