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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 劳动人事部 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奖励工资问题的补充通知》
劳人薪[1986]74号
颁布时间:1986-07-21
1986年7月21日 劳人薪[1986]74号 经国务院批准,现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奖励工资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各地区、各部门在发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奖励工资时,对中央和省级国家机关 副部长、副省长(副主席、副市长)以上和相当职级的人员,不发奖励工资。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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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 劳动人事部 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奖励工资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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