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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171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171号
颁布时间:2004-11-15
2004年11月15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 171号 近日,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波兰FARR TRADING SP. Z O. O.公司出口到我 国的一批13个集装箱,199.92吨废塑料进行检验时,发现存在以欺骗手段恶意将环境 控制质量不合格的废塑料装箱进境问题。该批货物均在集装箱箱口处放置一或二层合 格的废塑料捆包,而其余货物全部为未经清洗的废塑料膜,且卫生状况极差,不符合 国家标准《进口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塑料(试行)》(GB16487.12-1996)的规 定。 为保护我国环境,防止境外有毒有害废物向我国转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 出口商品检验法》第35条和国家质检总局《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 规定》第12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进口波兰FARR TRADING SP.Z O. O.公司供货的 废塑料,暂停受理相关的报检申请。 二、波兰FARR TRADING SP. Z O. O.公司应立即将上述货物退运出境。 三、对公告发布之日前装运(以提单签发日期为准)的上述公司的废塑料,各有 关检验检疫机构应严格检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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