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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2年第62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2年第62号
颁布时间:2002-07-04
2002年7月4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2年第62号 据世界卫生组织(WHO)6月28日报告,莫桑比克暴发霍乱。自2002年 1月1日至2002年6月17日,该国共报告霍乱病人2028例,其中17例死 亡(病死率0.84%)。为防止霍乱传入我国,保护前往该地区人员的健康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公告如下: 一、来自该疫区的旅客,如有呕吐、腹泻等症状的,在入境时应当立即向出入境 检验检疫机构申明。检验检疫人员对霍乱染疫人和染疫嫌疑人以及有症状且处于霍乱 潜伏期人员要依法采取控制措施。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来自该疫区的交通工具、货物、集装箱、邮包要加强 检疫查验,必要时可依法实施消毒、除虫处理。如带有水产品、水果、蔬菜、饮料及 其他食品,须经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卸下,必要时可对其实施卫生处理。 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和旅行保健中心对前往该疫区的人员,可提供有关传染 病疫情信息和国际旅行卫生保健咨询服务。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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