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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2年第65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2年第65号
颁布时间:2002-07-22
2002年7月22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2年第65号 据世界卫生组织(WHO)报告,阿富汗喀布尔暴发急性水样腹泻综合征。阿富 汗公共卫生部门在过去的3周共报道了6691例病人,其中3例死亡,3例被确定 为霍乱弧菌感染。该菌株对强力霉素和四环素敏感。为防止霍乱传入我国,保护前往 阿富汗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 关规定,特公告如下: 一、来自阿富汗的旅客,如有呕吐、腹泻等症状的,在入境时应当立即向出入境 检验检疫机构申明。出入境检验检疫人员对霍乱染疫人和染疫嫌疑人以及有症状且处 于霍乱潜伏期人员,要依法采取控制措施。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来自阿富汗的交通工具、货物、集装箱、邮包要加强 检疫查验,必要时可依法实施消毒处理。如带有水产品、水果、蔬菜、饮料及其他食 品,须经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卸下,必要时可对其实施卫生处理。 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和旅行保健中心对前往阿富汗的人员,要提供有关传染 病疫情信息和国际旅行卫生保健咨询服务。 特此通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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