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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2年第3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2年第33号
颁布时间:2002-04-11
2002年4月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2年第33号 根据《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鄂尔多 斯羊绒系列产品(鄂尔多斯牌)和通辽肥牛企业的原产地标记保护申请进行了形式审 查和现场实地审查,确认合格,现予以公告。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上述产品原产地标记保护申请有异议的,可以自即日起1个月内 向我局提出。上述产品原产地标记保护申请资料存放在我局备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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