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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海关总署监管司关于部分机电产品取消目录管理转为进口登记的通知
国机进综[1997]第9号
颁布时间:1997-05-27
1997年5月27日 国机进综[1997]第9号 各地区、部门机电产品进口办公室,广东海关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关于印发1997年机电产品<配额产品目录> 和<特定产品目录>的通知》(国经贸机[1997]267号),压力机等7个商品编号的机电产 品自1997年5月1日起从特定产品转为登记产品(见附件)。请各地区、部门机电产品进 口办公室按照《机电产品进口登记须知》(国经贸机[1993]565号)的规定,办理登记 手续并做好有关进口统计工作。 自本文发布之日起,各海关对附件所列产品,一律凭各地区、部门机电产品进口 办公室签发的《机电产品进口登记表》验放。在此之前国家机电产品进口办公室及各 地区机电产品进口办公室签发的上述产品的《机电产品进口证明》,在批件的有效期 内仍为有效,不再办理延期手续。 附件:转为进口登记产品的商品编号 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海关总署监管司 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转为进口登记产品的商品编号 序号 商品名称 商品编号 1 其它液压压力机 84629100 2 品名8471所列机器用稳压电源 85044013 3 其它直流稳压电源,功率小于1千瓦,精度低于万分之一 85044014 4 其它交流稳压电源,功率小于10千瓦,精度低于千分之一 85044015 5 其它稳压电源 85044019 6 不间断供电电源 85044020 7 未列名静止式变流器 85044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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