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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司关于办理金银货物进出口海关手续的通知
监货[1997]213号
颁布时间:1997-06-03
1997年6月3日 监货[1997]213号 广州海关: 接中国人民银行下属中国金币总公司《关于在广州进出口金银币的函》(中金函 (1997)013号)称:该公司所属深圳国宝金币制造厂每年生产几十万盎司的金银币,并 将产品发往国外各地,同时根据需要也将从国外进口金银币、坯饼等配套产品。考虑 到广州的交通运输条件,该公司要求从广州口岸办金理银币进出口手续。 经我司研究,考虑到上述金银进出口属特货业务,请你关办理以下事宜: 1.请你关按总署有关文件规定,凭中国金币总公司在北京海关报关注册登记的 复印文件在你关办理异地备案手续。 2.海关验放上述金银坯饼和金银币进、出口时,凭深圳市人民银行出具的进、 出口金银证明文件和盖有中国金币总公司印章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理进出口货物 手续。 一九九七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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