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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假期组织师生活动有关费用开支等问题的通知
财事字[1980]299号 教计字[1980]269号
颁布时间:1980-07-04
1980年7月4日 财事字[1980]299号 教计字[1980]269号 最近,接到北京工业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等单位来电话询问,关于组织先进教 师、"三好"学生到外地避暑、游览和对"三好"学生进行奖励的费用开支等问题,经我 们研究,特通知如下: 一、为了有利于高等学校进行教学整顿和新学年的准备工作,使广大教职工、学 生有休息、进修提高和自学的时间,假期一般应由教职工和学生自行支配。如要组织 师生外出避暑、疗养、游览等,其全部费用应由本人自理,预算内和预算外各项经费 一律不予开支。凡属工会、共青团组织的,其费用应按规定由工会、共青团开支,学 校行政不予补贴任何费用。 二、高等学校一般学生人民助学金的享受面和办法,几年来执行中存在些问题, 需要今后调查研究后加以改革。当前对"三好"学生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 在没有制定新的规定前,暂不宜发放奖金(个别学校经省、市、自治区高教局批准试 行奖学金的例外),也不要在考试期间普遍发给"补贴"。对助学金的使用,还应该按 照家庭经济情况予以评定。有些高等学校的助学金用不完的,可按照高等学校预算包 干办法,结转下年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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