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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再就业优惠证》编号方案的通知
甘劳社发[2003]144号
颁布时间:2003-10-17
2003年10月17日 甘劳社发[2003]144号 各市、州、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处)、就业服务局(中心): 为了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工作,现就《再就业优惠 证》编号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央省属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办理《再就业优惠证》,按如下方案编号:编号 由字母和数字组成。共由8位阿拉伯数字、两个英文大写字母组成。例如:甘 ZH00100012第六~十位:第五位:表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第一~四位:省 再就业工作办公室代码表示:省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中央省属国有企业下岗 职工×××发放,顺序号为12的《再就业优惠证》,其证书的编号为: 甘ZH00100012。 二、市、州、地属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办理《再就业优惠证》,按如下方案编号: 编号由字母和数字组成。共由8位阿拉伯数字、一个英文大写字母组成。例如:甘 A00100012第五~九位:证书顺序号第四位:表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第一 ~三位:发证机关所在市、州、地的代码表示:兰州市劳动保障部门为兰州市属国有 企业下岗职工×××发放,顺序号为12的《再就业优惠证》,其证书的编号为:甘 A00100012,其他市、州、地代码按甘劳社发[2003]23号文件附件 五编码表执行。 三、其他符合申请条件准备再就业的人员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其编号方案仍 按甘劳社发[2003]23号文件执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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