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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保险业发展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4]190号
颁布时间:2004-12-27
2004年12月27日 咸政办发[2004]19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保险业是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保险的要求,根 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陕西保监局〈关于加快全省保险业发展意见〉的通知》(陕政 办发[2004]111号)精神,现就加快全市保险业发展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全市保险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1.充分认识加快我市保险业发展的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 入,我市保险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保险市场在经营主体、经营方针及性质等方面也发 生了新的变化,已由独家经营逐步转向多家经营,由混业经营逐步过渡到分业经营, 由国有公司逐步改制为股份公司。到今年11月底,全市保险主体公司已增加至12 家,其中财产保险公司7家,人寿保险公司5家,下属县(市)区支公司、营销服务 部55个,从业人员6000多人。2003年全市保费总收入7.44亿元,保险 密度123元(保费收入与人口之比),保险深度2.3%(保费收入与国民生产总 值之比)。2003年全年支付赔款金额1.01亿元,及时帮助遭受风险损失的企 业和群众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实践证明,加快 保险业的发展,有利于通过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会管理等现代功能,为全 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服务;有利于充分运用风险管理手段, 完善经济社会的风险管理体系;有利于在公共管理中引入市场机制,完善社会保障体 系,发挥保险在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中的重要作用。因此,要增强责任感和紧 迫感,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做大做强我市保险业,为全市 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险支持。 2.加快我市保险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 加快发展为主题,以做大做强为核心,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按照西部大开发和 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战略目标,积极寻找切入点,努力扩大保险业的规模与覆盖 面,提高保险服务质量,提升社会保险意识,充分发挥保险功能,有效防范风险,增 强行业整体实力和保险企业的竞争力,促进建设西部强市和全面小康咸阳宏伟目标的 实现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 3.我市保险业发展的基本目标是:在未来五年,通过保险业经营创新以及保险 业创业环境的优化,形成充满活力、竞争力强、功能互补、多元发展的现代保险市场 体系;通过加强监管、改善服务,维护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在有效防 范和化解保险风险的同时,促进保险业快速发展和保险服务质量的提高,使保险功能 得到充分发挥。 二、做大做强保险业,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1.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完善保险市场体系。增加市场主体,为 保险市场注入活力。鼓励和支持设立保险公司法人机构,进一步完善保险服务网络。 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保险中介机构,鼓励保险经纪公司、代理公司、公估公司 发挥专业经营优势,为保险发展服务。加快全市保险市场对外开放的步伐,积极宣传 我市发展保险业的有利时机和条件,引入外资保险机构。 2.充分发挥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鼓励保险公司发挥专业优势, 探索为企业员工养老、健康、伤残、死亡等提供风险保障的途径和形式,积极为从事 高空、高强、矿山井下、有毒有害等高危职业的人群提供保险服务。要配合医疗卫生 体制改革,努力提高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水平,提供更多更好的健康保险产品与服 务,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要大力开发农村保险市场,为农民养老、医 疗等提供保险服务。 3.加快农业保险的发展,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发展农业保险是稳定农村经 济的重要手段,对建立和完善农业保护体系,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着十分积极 的作用。要结合农村改革和农村经济发展,以政策支持为引导,积极完善农业保险体 系,鼓励保险公司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根据全市实际,大胆进行尝试,开发养殖业、 果业、种植业方面的新险种,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 4.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保险业要根据社会发展和广大群众需求, 严格履行保险法律、法规,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强化员工队伍培训,落实从业人员的 服务标准、行为规范、道德和行为准则,培育行业诚信文化,加强诚信检查和监督, 落实服务承诺,以服务求生存,以质量促发展,通过快捷、高效、优质、清廉的企业 形象,提高保险信誉,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 5.加快保险产品创新,满足不同层次的保险需求。围绕我市经济社会生活中的 重大变化、城乡居民的消费热点、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变化趋势,积极开发新 的保险产品,满足市场需求,实现保险产品的多样化、层次化、大众化。继续推进保 险条款通俗化工作,使更多的企业和人民群众享受保险服务。 6.运用保险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引导和鼓励保险企业 广泛参与社会管理,提高保险在经济、教育、养老、医疗、文化等各个领域的渗透力, 优化产品结构,拓展服务领域。要在做好各项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工作的同时,大力 发展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出口贸易,促进我市对外开放的发展。大力发展责任保险, 为农村劳务输出、企业劳工、公共场所的人身安全等提供保险保障。 7.加快保险业的改革,不断发展壮大保险产业。要巩固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 革成果,继续落实各项改革措施,促进保险业在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基础上实现做 大做强,使保险真正成为风险管理的工具、应对社会突发事件的重要手段、利用技术 优势为全市的企事业单位和群众提供防灾防损服务的专门部门。 三、加强领导,积极创造保险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1.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保险工作的领导。要将保险发展纳入发展规划统盘考 虑,定期听取汇报,帮助和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问题,推动保险业加快发展。要加大保 险知识的普及力度,增强全社会的保险意识。要创造条件提高保险业参与社会经济生 活的程度,更好地发挥保险业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2.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为保险企业依法经营创造良好环境。要 尊重商业保险发展的客观规律,支持不干预,服务不刁难,不得强行指定或变相指定 购买保险产品。行政事业单位不得代理保险业务。新闻部门要积极宣传保险业在经济 补偿、抗灾减损、扶危济困、优化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典型事例。要加强与保险监管部 门的联系沟通,对保险业的敏感性问题报道要严格把关,为加快保险业发展创造良好 的舆论环境。税务部门要落实各种税收优惠政策,防止多征和重复征税现象的发生。 工商部门要及时为保险机构办理有关工商登记、年检、注册等事项,支持各保险公司、 保险中介公司布设机构网点。公安、司法和审计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保险工作 的支持力度,严肃查处保险领域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打击保险诈骗和侵占、 挪用保险资金等犯罪活动,为加快保险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制度保障,维护投保人 和保险企业的利益。劳动保障部门在实施我市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中要充分考虑商业保 险的补充作用,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积极探索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新途径。 3.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保险业纳入重大危机应对机制建设之中,充分发挥 保险业在防灾救灾、安定社会方面的积极作用。 4.各保险公司要自觉接受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定期主动汇报工作,争取各 级领导部门对保险工作的理解、重视和支持,创建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5.咸阳保险行业协会作为我市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在市政府和省保监局的领导 下,要充分发挥自律、维权、协调、交流、宣传的基本职能,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保 险市场,扩大保险宣传,建立交流平台,落实自律公约,提高保险信誉,维护保险市 场秩序,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支持保险企业依法自主经营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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