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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告
颁布时间:2001-03-20
2001年3月20日 为了确保司法公正,提高执行案件办案效率,增强执行案件透明度,充分保护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执行过程中的拍卖行为,本院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择优选定 拍卖机构。经过公告、报名、评审,以下五家拍卖机构被本院选定为执行案件受托拍 卖机构: 陕西省拍卖中心 西安国衡拍卖行 陕西金花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世纪拍卖有限公司 陕西瑞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公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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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告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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