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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节日期间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云药监市[2004]1号颁布时间:2004-01-13

     2004年1月13日 云药监市[2004]1号 各地、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1月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了全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对加强 2004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按 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把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按加强市场经济建设,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解决当地 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扎扎实实做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 过好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加强节日期间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望各地 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地要针对当地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管理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市 场巡查监督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对一些多次出现药品质量问题的重点单位进行严格检 查,彻底清除假劣药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各地要结合 具体情况,组织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加强节日期间的市场巡查。要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 班工作、确保24小时联系畅通,值班人员、联系方式于2004年1月18日前上 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各地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按省局的要求,高度重视重大假劣药品案件的查处工 作,特别是对一些影响面大,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不仅要深入追查购销渠道、深挖 源头、彻底铲除制假窝点,而且还要及时将查处假劣药品的情况通过新闻媒介公开进 行曝光,扩大社会的监督面。向社会展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强化药品监督管理,确保 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的决心和实际行动。   三、2004年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认真组织抓好三项重点整顿 工作。一是强化中药材专业市场的监督管理,昆明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针对“昆明市 菊花园中药材专业市场”的实际情况,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的标本兼治的 要求,加强对中药材专业市场的日常监管工作,从加强中药材质量管理入手,结合该 市场及周边地区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有效的措施,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药品的 违法行为,确保我省唯一的中药材专业市场符合国家整顿中药材专业市场的要求,为 促进云南医药产业的发展发挥作用。二是整顿疫苗科研、生产、流通秩序。各地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要针对辖区内疫苗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疫苗储运、保管、储 藏的条件上及购销渠道上加强管理,对不具备储存、运输条件、购进记录不完善、渠 道混乱的要坚决取消经营资格,杜绝假劣疫苗通过合法渠道进入医药市场危害人民群 众。三是强化基层零售药店及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情况的管理。要以整顿基层零售药店 及医疗机构特殊药品销售和使用情况入手强化管理,促进建立完善的购进药品记录, 严格审核检查特殊药品的管理、经营、购用批准资格,确保各项规定在基层严格落实, 认真执行。对未建立药品购进记录的零售药店、医疗机构要依据《药品管理法》的规 定,严厉处罚,促进农村“两网”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各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行动,要把 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特别是要与公安部门建立长效联动机制, 借助公安部门侦察手段,加大深挖制假窝点及打击力度,有效解决当地存在的难点问 题,树立药监权威。对符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要及时向公安部门移交,追究违法 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五、各地要根据辖区内的具体情况,研究、制定强化药品监督管理的具体落实方 案,采取有效措施,周密部署,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做到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注重 实效、方法可行,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各地节日期间的执法监督 工作情况以简报的形式于1月30日前报省局办公室。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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