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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严防典型肺炎向农村蔓延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云环然发[2003]301号
颁布时间:2003-05-09
2003年5月9日 云环然发[2003]301号 各地州、市环境保护局: 现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严防非典型肺炎向农村蔓延 的紧急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防控“非典”工作,各地环保部门必须 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农村“非典”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把农村防控“非典”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切 实做到“五个到位”,即认识到位、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目标责任到位、工作 力度到位,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做好各项工作,严防“非典”在农村的传播 和蔓延。 在贯彻落实《紧急通知》的过程中,各地(市)、县环保部门要集中时间和力量, 对医院、农村集中饮用水源地、“菜蓝子”产地及畜离,水产养殖场进行监测、检查, 并将监测结果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对畜离养殖业粪便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各种 适用技术和方法进行杀菌、灭菌,达到《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GB7959-87)的要求;严禁使用污水浇灌生食蔬菜和瓜果,严禁将未经处 理的医院废水混入灌溉水体。各地环境监理部门要重点对县、乡镇医院(卫生院、所) 废水及医疗垃圾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医疗废水及垃圾不成为二次污染源;对发现问题 的场所,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严加处理,迅速切断“非典”传播渠道,并及时将情 况按程序上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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