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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对劳社厅函[2001]44号补充说明文件的通知
厅办[2003]215号
颁布时间:2003-08-12
2003午8月12日 厅办[2003]215号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劳社厅函[2001]44号补充说明的 函》(劳社厅函[2003]315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以前的规定与 本文所转部办公厅315号函不一致的按该函执行,但该函下发之前已按规定处理的 不再重新处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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