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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货币化分房方案有新意
颁布时间:1999-01-15
【中华财税网北京01/15/99信息】 从贵州省房改办获悉,从98年11月 11日起,贵州省城镇已一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作为货币化分房的试点,省会 贵阳市将从明年1月11日起全面实行货币化分房,试点方案现已出台。 据介绍,贵阳市(含省直机关)货币化分房方案的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和效 率优先兼顾公平,坚持国家、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分配办法是:资产职工分头 算帐,过去将来两相衔接,存量按照工龄补偿,增量分步理入工资,价格统筹调 整,多种支付并存过渡。 具体而言,就是充分利用各种可利用的住房资源,区分新房旧房,估实级差 地租,搞清楚每个职工及其家庭的住房分配情况和已参加房改情况,在此基础上 按照成本或微利水平同步调整租售价格,对职工实行存量和增量两种补贴,职工 购、租房屋以工资收入、住房补贴、公积金和多种抵押信贷方式支付,逐步实现 住房分配和消费支出的货币化。 据房改办专家介绍,“贵阳方案”中,存量补贴和增量补贴是两个关键概念, 将对方案的顺利实施发挥重要作用。 存量补贴是指对职工过去工资中住房消费含量不足的补偿,是将存量住房( 已建好住房)资产按现值评估后,根据工龄职称级别给予一次性补偿的补贴方式。 据相关部门负责人透露,一般职工干部每年的存量补贴是600元左右,科级是 750元左右,中级职称、副县级900元左右,处级、副高职称1000元左 右,正高职称、副厅级1300元左右,正厅级1500元左右。在职或离退休 职工都有存量补贴。 增量补贴是指从国家或单位每年用于职工住房的各种隐性支出转化而来的资 金补贴。贵州省日前增量补贴具体体现在住房公积金补贴上。据介绍,贵阳市明 年元月一日起走向货币化分房后,国家和单位给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补贴由原 来的5%上调到15%,提高了10%,加上个人所交5%的公积金,每个在职 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相当于每月工资的20%。每个人的增量补贴和存量补贴都记 到各人的帐户中,可以随时支取,但必须经过审批用于租房或买房的支出,不能 移作他用。如果职工退休时仍未动用增量补贴,单位将连本带息归还给职工。 据透露,实现货币化分房后,贵阳市各地段的房价和租金都将作相应调整。 市中心区一、二级地段房价每平方米1400元左右,租金上调到每平方米10 元左右。三级地段房价为每平方米1300元左右,租金每平方米九元左右。外 环路以外的四级地段房价每平方米1200元左右,租金每平方米八元左右。各 郊区的五、六级地段房价为每平方米950元至1050元左右,租金每平方米 六元左右。 该方案框架近日在当地传媒披露后,房地产业内人士反响很大,普遍认为将 进一步刺激贵阳市房地产市场趋向活跃。当地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贵州中天企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鲁石认为,实行比较彻底的货币化分房政策,将改变 人们的住房消费观念,引导住房消费,增加有效需求。但要使这项改革顺利推进, 要辅之以其他配套措施,如发展住房按揭,培育中介机构,建立抵押、担保机制 等等。 贵州省住房存量、增量补贴标准(正文略) 据调查,贵阳市1997年职工工资性收入人均为6573.45元。如果 以这一调查数字测算,贵阳市职工平均可获增量补贴为: 6573.45×20%=1314.69元 工作30年,可获补贴总额为 1314.69×30=3944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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