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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粤财会[2005]50号
颁布时间:2005-06-09
2005年6月9日 粤财会[2005]50号 各市、县(区)、自治县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 [2005]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函告省 财政厅。 附件:
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会计处理规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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