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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的通知
粤财会[2004]37号
颁布时间:2004-07-27
2004年7月27日 粤财会[2004]37号 各市、县(区)、自治县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 答(四)>的通知 》(财会[2004]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 遇有问题,请及时函告省财政厅。 附件: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 (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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