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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2003广东—湖北(武汉)经济贸易合作洽谈会实施修订方案》的通知(一)(粤经贸运行[2003]316号)

粤经贸运行[2003]316号颁布时间:2003-08-13

     2003年8月13日 粤经贸运行[2003]316号 省(市)各分团,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粤办明电[2003]170号通知精神,现将《2003广东——湖北(武汉) 经贸合作洽谈会实施修订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紧时间认真贯彻执行,并将责任落实到具 体单位。筹备工作的有关事宜,请随时与组委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陈绩、陆春华 电话:83133374、83133434 传真:83133274、83133374 附件:2003广东—湖北(武汉)经贸合作洽谈会实施修订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广东与湖北省的经济技术合作,拓展华中地区“广货”市场,促进我省内 源性经济发展,广东省政府定于今年10月中旬在湖北武汉市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广东—湖 北(武汉)经济贸易合作洽谈会”,因时间变更和工作有新的部署,特制定本实施修订方 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通过集中展示广东省名优新特产品 以及粤鄂两省近年来经贸合作的优秀成果,广泛开展两省地区和企业间的交流与洽谈,进一 步加强粤鄂两省经济技术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多形式的合作,联手开拓华中市场,推 动我省内源型经济发展,实现粤鄂两省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协办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武汉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四)成立2003年广东—湖北(武汉)经贸合作洽谈会组委会。   组委会主任:游宁丰(省政府副省长)   副 主 任:徐尚武(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富才(省经贸委主任)   组委会成员:由省府办公厅、省发展计划委、省经贸委、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省外经 贸厅、省科技厅、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旅游局等部门和省工商联、省私营企业协会的负 责人组成。   (五)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具体领导洽谈会的日常工作。   秘 书 长:巫开立(省经贸委党组成员、巡视员,省经协办主任)   常务副秘书长:温国辉(省经贸委副主任) 副秘书长:冯惠钊(省经协办副主任、省经贸委经济运行处处长)       张德民(省经贸委贸易市场处调研员)       郑家强(省政府驻武汉办事处主任)   (六)秘书处下设五个工作组:   1、会务组   组 长:冯惠钊(兼)   副组长:郑家强(兼)(省政府驻武汉办事处主任)       庄乐从(省经贸委办公室副主任) 孙明远(广东经济投资促进会副秘书长)。 主要职责:负责总体方案的策划和统筹并组织实施,负责日程安排、开幕式和招待酒 会、食宿接待、预算和收支、卫生防疫、安全保卫等项工作。 2、展示组 组 长:陈夫(省经贸委经济运行处调研员) 副组长:牛其贵(广东省政府驻武汉办事处副主任) 王桂华(省经贸委经济运行处主任科员) 梁颖基(省技术推广站部长)。 主要职责:负责展位分配协调、招展布展、撤展、总体形象及综合展示馆设计和实施、 展馆内外的协调管理、安全消防监督等项工作。 3、合作组 组 长:杨城(省经贸委经济运行处副处长) 副组长:赵健(省商业联合会副秘书长) 陈绩(省经贸委经济运行处主任科员) 史文良(省经贸委重工处主任科员)。 主要职责:负责策划和组织会前考察交流、会中的对口洽谈、掌握各分团的洽谈进展情 况、对洽谈合作项目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签约仪式的策划和实施。 4、宣传组 组 长:黄建明(省经贸委经济运行处副处长) 副组长:卢惠清(省府办公厅信息处副处长) 何尧(广东经济投资促进会副秘书长)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报道方案的策划并组织实施、撰写领导讲话和总结材料、媒体的组 织管理和采访活动安排、组织新闻发布会和成果发布会等。 5、交通组 组 长:黄树平(省经贸委交通处副处长) 副组长:孙新京(省商业联合会商务部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产品发运、中转装卸、车辆调度、人员接送、仓储管理、协调民航、交 通、公安、铁路等项工作。 三、时间、地点、规模 时间:2003年10月18日至10月21日(共四天) 地点:武汉市国际会展中心(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696号) 规模:一楼四个厅,约641个标准展位。其中,湖北省每个市设一个展位,共25个 展位。 四、组团方式 (一)广东省按四大板块共组织37个分团参展参会。 1、地区分团(21个) 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各组建一个分团。各地区组团要面向各种所有制企业、涵盖各行 各业。要广泛发动其他类型所有制企业积极参与,尤其是要充分调动民营企业参展参会的积 极性,将他们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在以工业企业为主体组团的同时,要注意组织发动商贸流 通、旅游服务、房地产业和进出口企业参会。 2、省属分团(11个) 由省广业、广弘、广晟三家资产经营公司及省交通、深圳华强、物资、商业、建筑、农 业、风险投资、粤港投资公司八家授权经营大集团各组一个分团,其他省属大企业(集团) 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组团并报组委会秘书处。 3、专业分团(4个) 由省科技厅和省教育厅牵头组织科教分团;由省外贸集团牵头组织外贸分团;由省工商 联和省私企协会牵头,分别组织民营企业分团。 4、驻鄂企业分团(1个) 由广东省政府驻武汉办事处牵头组织我省驻鄂投资合作企业分团。 (二)湖北省按地市组团。 五、布展要求 (一)布展时间   10月15日至10月17日(早上8:30—凌晨2时前)   (二)展位格局   展馆设在武汉市国际会展中心一楼,东、西、南厅及中央大厅,其中东厅和西厅以地区 分团为主,南厅以部份省属分团和专业分团以及驻鄂企业分团为主,中央大厅(主通道区 域)以部分省直属分团和专业分团为主,并留有部分展位提供给湖北省暨武汉市的有关企 业。   (三)布展内容   主要围绕我省九大支柱产业的产品:   1、电子信息产业,重点是日用电子、通讯设备、电子计算机、电子元器件、电子设备 等;   2、电器机械产业,重点是家用电器、轻纺工业设备、医疗器械、电工器材、照明器 具、钟表制造业、仪器仪表等;   3、石化工业,重点是专用化学产品、日用化学产品、有机化学产品、合成材料制造、 日用橡胶制品等;   4、纺织服装业,重点是针织品、丝绢麻纺、服装制造业、鞋帽类及合成纤维制造业 等;   5、食品饮料业,重点是粮食与饲料加工品、植物油、制糖、调味品、软饮料、茶叶类 等;   6、建筑材料业,重点是陶瓷制品、玻璃制品、建筑陶瓷和建筑用金属制品等;   7、森工造纸业,重点是木制品、竹藤棕草制品、造纸和纸制品等;   8、医药业,重点是化学药品、中药材及中成药、生物制药等;   9、汽车摩托车制造业。   各分团在布展中,要突出本地区本行业的主导产业、拳头产品、服务特点和专业特色, 防止过多过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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