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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广州市环境保护行动月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03]31号)
穗府办[2003]31号
颁布时间:2003-06-13
2003年6月13日 穗府办[2003]31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环保局制定的《广州市环境保护行动月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 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与市环境保护行动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 市环保局)联系。 附件:广州市环境保护行动月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严防非典反弹,夺取非典防治最后胜利”的指示精神, 根据市领导关于在全市爱国卫生运动突击月活动后,深入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月的要求,制定 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与意义 通过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并发动广大群众,在一个月内集中解决一些群众看得 见、摸得着、有成效的环境问题,为巩固爱国卫生运动突击月成果,夺取我市抗“非典”工 作的全面胜利,进一步推动广州市创建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工作,树 立广州良好城市环境形象,促进“非典”之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成立广州市环境保护行动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许瑞生副市长 副组长:常敏副秘书长 成员:李维宇(市环保局局长)、张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陈国台(市创建办副主 任)、冼伟雄(市交委主任)、陈如桂(市建委主任)、俞述西(市经委副主任)、梁醒虾 (市公安局副局长)、冉申德(市市政园林局局长)、张远浩(市爱卫办主任)、吕志毅 (市市容环卫局局长)、陈斯达(市工商局局长)、郭清和(市林业局副局长)、徐辉生 (市城管支队副支队长)、余烈文(广州军区联勤部基建营房部部长)。 主要职责:负责此次全市性大行动的领导和统筹指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 协调组、督查组、专项执法行动组、各区、县级市行动组。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 )。 办公室主任:李维宇(市环保局局长) 办公室副主任:陈国台(市创建办副主任)、方力行(市环保局党委副书记)、列增彪 (市环保局副局长)、何榕友(市环保局副局长)、吴乾钊(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主要职责: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综合协调组。 组 长:方力行(市环保局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黎广明(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 成 员:市环保局机关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协助处理宣传组及各执法小组需要联系沟通的问题; 2.筹备6月5日召开的全市动员大会; 3.协助各执法行动组邀请市五套班子领导检查指导行动月的各项工作; 4.组织编写执法月简报、政务信息等工作。 (三)宣传组。 组 长:张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方力行(市环保局党委副书记)、乔平(广州日报社副社长)、叶小帆(广州 电台台长)、王买栓(广州电视台纪委书记) 成 员:市环保宣教中心及各新闻单位记者 主要职责: 1.组织新闻单位对环境行动月进行宣传报道。重点围绕行动月开展的具体活动宣传有关 环保法律、法规;曝光一些有代表性的、群众关心有环保问题以及政府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办 法和思路;配合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公布冒黑烟机动车车牌号码及单位; 2.设计、印制、悬挂活动的各种宣传标语; 3.发动绿色学校、社区和广大市民开展群众性的环保活动。 (四)专项执法行动组。 包括机动车执法行动组、大气噪声执法行动组、饮用水源保护执法行动组、固体废物执 法行动组、保护野生动物执法行动组、南沙环保整治行动组、接受市民环保投诉及处理行动 组。各专项执法行动组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主要职责详见附件1"广州市环境保护行动月专 项执法行动任务书"。 (五)各区、县级市行动组(详见附件2)。 组 长:各区、县级市政府领导 副组长:各区、县级市政府自定 成 员:各区、县级市分管环保工作的领导及环保局局长和有关职能部门领导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领导各区、县级市行动月的工作。 各区、县级市应成立行动月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各区、县级市环保局。 (六)巡查督导组。 1.市巡查督导组。 组 长:陈国台(市创建办副主任) 副组长:方力行(市环保局党委副书记)、余明永(市监察局副局长) 主要职责:检查市有关各单位执行、落实本方案规定的工作情况,并及时向市领导小组 汇报。 2.区、县级市巡查督导组。 组 长:罗文(市政府办公厅助理巡视员) 副组长:吴乾钊(市环保局总工程师)、余明永(市监察局副局长)、陈国台(市创建 办副主任) 主要职责:对区、县级市政府组织的活动进行检查。 三、时间安排 (一)6月5日(世界环境日)上午8:30,在市政府礼堂召开全市动员大会,请张广宁 市长作动员讲话,许瑞生副市长部署具体工作,常敏副秘书长主持会议。各有关部门、各 区、县级市政府领导约200人参加会议。 (二)6月9日~6月13日(第一周),宣传发动,发布与行动月活动相关的内容和有关环 保法律法规,指引市民举报投诉的途径,报道行动月查处工作的情况。 (三)6月16日~6月27日(第二、三周),配合深入开展的现场查处行动,宣传报道执 法情况及对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市五套班子领导将亲临各行动现场检查指导工作。 (四)6月30日~7月4日(第四周),工作总结,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工作要求 (一)开展环境保护行动月活动,是巩固和深化爱国卫生运动,防止“非典”反弹的一 项重要工作,各部门、各区、县级市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严密组织 实施。 (二)各职能部门、各区、县级市参照市政府环保行动月工作方案,制定本部门、本级 政府行动方案,从本部门、本地区实际出发组织实施。 (三)各级经济管理部门按照市政府环保行动月方案的有关内容和要求,组织有关企业 制定行动方案,并督促实施。 (四)各专项执法行动小组的牵头部门应组织本行动小组的责任单位制定方案,监督实 施。 (五)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以机动车污染整治、高考噪声执法、工地扬尘执法和拆除 饮用水源保护区禽畜养殖场等为重点,全方位、多角度、有针对性地全面开展环境保护整 治,把落实环保措施的各个环节工作抓准、抓细、抓实、抓出成效,切实为群众解决一些突 出的环境问题。 (六)各行动组组长负责本组内部及其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邀请市五套班子领导及部队 领导亲临现场检查指导本组工作。 (七)各部门加强协调,通力合作。在环境保护行动月中要设立投诉热线电话,接受市 民的投诉意见和建议。 (八)各媒体加大对环境保护行动月活动的宣传力度,使宣传教育与执法检查相结合、 表彰与曝光相结合、自查自纠与强制执行相结合。 附件:1.广州市环境保护行动月专项执法行动任务书(略) 2.各区、县级市行动小组成员名单(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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