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广东省财政法规库 > 正文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广州市预防控制登革热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03]29号)

穗府办[2003]29号颁布时间:2003-06-05

     2003年6月5日 穗府办[2003]29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卫生局制定的《广州市预防控制登革热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卫生局反映。 附件:广州市预防控制登革热方案   登革热是一种由登革病毒引起的蚊媒传染病,人群普遍易感,发病率高。该病起病急、 传播快、病情严重者可因出血或多器官损害而死亡。在我市主要由白纹伊蚊传播,自 1978年出现以来已多次发生较大规模的流行,给人民群众的健康、生活、生产带来了极 大影响。为有效预防控制登革热在我市流行,防止出现全市性的暴发,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 康和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根据国家卫生部《登革热防治方案》(1988年6月发 布)、《登革热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卫生部行业标准,WS216-2001),参照世界卫生组 织1995年提出的策略,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与防控任务   通过明确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职责,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和社区群众力量,有效落实 登革热预防和控制各项措施,在预防控制工作中逐步掌握我市登革热流行病学规律,提高防 制、诊疗技术水平,形成一个多部门协作、群众广泛积极参与的防制机制,最终减少乃至消 除登革热疫情对我市居民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不良影响。   控制和消灭白纹伊蚊是当前最有效的预防和控制登革热的措施。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 要各司其职,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动群众,坚持落实以环境整治、清除室内外白纹伊 蚊孳生环境为主导的综合性防制措施,将白纹伊蚊密度控制到不致发生流行的程度。   二、防制措施   (一)开展健康教育。   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媒体开展广泛、有效的宣传教育,普及登革热防制知识,使群 众自觉行动起来,清除室内外白纹伊蚊孳生场所,预防控制登革热。   (二)加强环境治理及媒介监测和控制。   通过整治市容环境卫生,清除室内外蚊虫孳生地,落实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措 施,组织开展全市经常性防蚊灭蚊行动,控制或消灭登革热传播媒介,阻断登革热传播途 径。   开展白纹伊蚊密度、消长、生态习性、抗药性等监测和白纹伊蚊综合防制的调查研究, 指导控制传播媒介。   (三)加强人间疫情监测。   加强登革热病原学、血清学监测和登革热疫情监测工作,掌握全市疫情发展动态、流行 病学规律和影响因素,为预防控制登革热提供科学依据。建立市、区(县级市)防疫机构和 临床医疗单位间的监测网络,确保监测系统灵敏、可靠。及时分析监测信息,并向有关部门 交换或通报疫情和监测动态。   (四)开展业务培训。   大力开展培训工作,提高监测人员、疫情处理人员、临床医务人员登革热防制知识水 平,保证监测、防制、诊疗工作质量。   (五)严格控制疫情。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广州市传染病防治规定》和《登革热诊 断标准和处理原则》等,加强传染源管理与蚊媒控制,及时、规范地处理疫情,隔离治疗病 人;紧急杀灭成蚊,清除蚊虫孳生地,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   (六)提高救治水平。   提高登革热诊断水平,减少登革热漏诊和误诊现象;必须将病人送入指定医院及时救 治,做好危重病人抢救工作,力争不发生死亡病例。   (七)开展科学研究。   加强登革热流行病学、媒介生态学、实验室诊断、应急疫情处理、临床诊治、危重病人 救治技术的研究。   三、组织机构与经费保障   建立以市政府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市长为召集人,市宣传、卫生、爱卫、建设、城管、市 政园林、环卫、教育等部门参与的广州市登革热防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疫情,分 析、研究防制形势,协调各部门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指导全市登革热的防 制工作。   各区(县级市)政府、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相应建立和健全登革热防制领导机构,加 强对当地登革热防制工作的领导。   各级财政部门根据疫情防制的实际需要,投入必要的防制经费及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灭蚊 工作经费。   四、职责分工   (一)各区(县级市)政府、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各区、县级市政府要协调和督促本辖区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和社区执行防 治方案,落实各项防治措施,预防登革热的发生与流行。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是所辖区域登革热预防控制的主要组织者和执行者。应经常组织 发动和督促本辖区开展爱国卫生行动,定期清理卫生死角,清除积水,做好防蚊灭蚊工作, 消除室内外白纹伊蚊孳生地,确保达到蚊媒控制指标。防控工作要覆盖本辖区各居(村)委 、机团单位、住宅小区、公共地带、工地等。疫情发生时应立即组织由卫生、防疫、爱卫、 宣传、教育、城建、街道消杀站、社会消杀公司等部门或单位组成的登革热疫情处理专业队 伍,根据市、区(县级市)登革热疫情处理机构提出的疫情控制意见开展行动,宣传登革热 防制知识,发动群众共同做好本辖区紧急灭蚊、清除蚊虫孳生地的工作。   (二)宣传部门。   定期开展预防控制登革热宣传,组织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 强全市“消灭蚊子,预防登革热”的公益宣传,在黄金时段播放登革热预防知识,做到家喻 户晓,人人皆知,使群众自觉参与防治登革热行动。   (三)卫生部门。   卫生部门是登革热预防控制策略和技术方案的制订者和防制效果的评估者。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登革热疫情控制领导小组和工作队伍,统一指挥、协 调,保证人、财、物的到位,把登革热防制工作作为卫生防疫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来抓。   2.开展登革热人间疫情监测和蚊媒监测。对登革热流行病学规律、流行相关因素进行调 查,组织登革热实验室诊断、临床治疗技术的研究。通过监测和调查研究,了解登革热的分 布规律、变动态势和影响因素,尽早发现疫情的流行或暴发,及时分析疫情形势和监测信息 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策略、技术措施、方案,并评价防治效果。   3.制订全市登革热预防控制的长期和近期计划,组织计划的实施和评价。提出登革热疫 情预防控制方案。检查、指导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评估疫情控制效果。   4.加强对登革热预防与控制的技术指导。举办登革热防制技术、防蚊灭蚊技术培训班。 积极配合爱卫部门做好全市防蚊灭蚊工作。在疫情发生时,区、县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卫生防疫站)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照流行病学调查结 果确定疫点范围,并迅速组织疫点媒介控制工作的实施。   5.做好病人救治工作。各医疗单位发现疑似登革热病例,要立即电话报告当地防疫机 构,同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收治登革热病人的医院要做好防蚊灭蚊工作,防止院内感染。 开展登革热防治知识培训,特别是急诊、内科、儿科门诊医生要掌握登革热诊疗技术,提高 诊疗水平,做好危重病人抢救工作,努力减少死亡病例。   (四)爱卫部门。   负责组织全市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城市卫生水平。   1.市爱卫办要制订全市防蚊灭蚊计划,积极发动群众和机团单位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 动,组织全市统一防蚊灭蚊行动,督促检查各区、县级市落实防蚊灭蚊措施。   2.区、县级市爱卫部门要负责辖区内防蚊灭蚊工作,充分发动群众和机团单位采取以环 境治理为主的各种有效措施降低辖区内蚊媒密度。定期抽查辖区内防蚊灭蚊情况,并将检查 情况向卫生部门通报。组织消杀站、专业消杀公司对辖区所有学校、医院、工厂等机团单位 和居民小区、公共地带、工地等反复进行灭蚊,确保达到蚊媒控制指标。疫情发生时与卫生 部门一起组织街(镇)、居(村)委会积极做好疫点及邻近范围的灭蚊工作。   3.加强对城市卫生的检查,提出检查方案和整改措施。   (五)建设部门。   加强建筑工地的环境卫生管理,制订建筑工地的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定期监督检查建筑 工地特别是停建工地灭蚊和清除蚊虫孳生地的工作,配合街道落实建筑工地的防蚊灭蚊措 施。   (六)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   积极配合建设、爱卫部门,加强对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对违反防蚊灭蚊有关 规定的建筑工地,依照有关法规责令整改,并予以处罚。区城管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定期 检查辖区内建筑工地的各类积水,确保建筑工地不成为蚊虫孳生地。   (七)市政园林部门。   1.做好市政设施及公园的防蚊灭蚊工作,搞好公园环境卫生,清理公园、广场、花圃、 苗圃的垃圾,清除废弃和闲置的积水容器,水池、水景、沟渠等积水应有防蚊措施。   2.做好下水道的清疏工作,保障排水通畅,防止形成蚊虫孳生地。   3.掌握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状况,督促业主完善二次供水的防蚊管理,检查二次供水设施 落实防蚊措施的情况。   4.在登革热流行季节,在公园内开展预防登革热的宣传。   (八)环卫部门。   加强环境清扫及垃圾的清运工作,及时清除地面积水及各类积水容器。   (九)教育部门。   1.督促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搞环境卫生,清除蚊虫孳生地。秋季 开学前组织学校对校园进行全面灭蚊并清除蚊虫孳生地。   2.将预防登革热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本,对学生开展健康教育。要求学校每学期在4 月、9月对所有学生讲授一节预防登革热健康教育课,并发动学生回家清除蚊虫孳生地。   五、考核评估   (一)评估内容。   1.组织机构年度运作情况。   2.各区(县级市)、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经费投入情况。   3.健康教育开展情况。包括健康教育覆盖率、群众(或学生)登革热知识知晓率、行为 正确率(要求入户开展问卷调查,每街、镇调查50位市民)、宣传材料发放数量、小区宣传 栏宣传情况、公共媒体宣传情况(统计次数,累计小时)。   4.环境治理情况。包括闲置工地数量及管理情况,拆迁工地数量及管理情况,公共地 带、楼房间、雨棚、天台垃圾清理情况。发动爱国卫生运动次数、参与率(按"国家卫生城 市标准"相关指标进行检查)。   5.蚊媒密度指标。行政街或建制镇民居的布雷图指数控制在5以下,行政街除民居以外 的各种室内外环境各类存水容器和积水中标准间指数达到1以下,废弃及闲置积水容器率不 超过1%。   6.疫情处理指标。疫点布雷图指数必须在1周内控制在5以下,对疫点采取措施后在一个 最长潜伏期之后没有新发病例,疫情持续时间,每一疫点杀灭成蚊次数、间隔时间。   7.监测指标。完成监测计划情况(病原学、血清学监测数量),蚊媒监测频次,是否建 立监测数据库,是否定期分析监测数据,疫情报告情况,监测网络人员培训情况,登革热知 识掌握情况(试题考查)。   8.传染病管理与病人救治指标。住院隔离率,首诊误(漏)诊率,平均发病至入院天 数,平均发病至确诊天数,入院至接到报病平均天数,平均住院天数,人均住院费用,病死 率。   (二)考核形式。   由市登革热防制工作联席会议委托市卫生局、市爱卫办组织实施考核,每年1-2次。各 区、县级市也要自行组织考核,通报考核结果。   附件:广州市2003年蚊虫防制工作方案                广州市2003年蚊虫防制工作方案   根据《广州城区灭蚊达标实施方案》、《广州市蚊类防治技术方案》,总结全市 2002年灭蚊的经验教训,为防止登革热疫情今年在我市再次暴发流行,2003年我市 的蚊害防制工作要迎难而上,坚持早抓、抓实,常抓不懈。要以防制登革热传播媒介--白纹 伊蚊为重点,同时防制我市优势蚊种--致乏库蚊。要继续贯彻预防为主和综合防制的方针, 坚持生态防制和化学防制相结合,群众动手和专业队伍实施相结合,重点防制与全面控制相 结合的防制策略,把蚊虫密度控制在不足为患的水平。各级政府和各级领导应将防制登革热 等传染病工作与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自觉为民办实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提高我 市“两宜”水平,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政府组织,地方 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发挥爱国卫生运动优势, 把蚊虫及其传染病防制工作落到实处。   一、组织宣传发动   蚊虫防制包括室内外环境,涉及机关团体和千家万户。要根据不同时期和不同情况的防 治需求,宣传灭蚊防病,重点是宣传防登革热的科普知识,增强积极预防为主自我防护意 识;宣传公民做好防治工作的义务,增强人人自觉参与的意识;宣传防治行动的具体要求, 增强工作落实的责任意识。通过宣传组织发动,扩大群众灭蚊防登革热知识的知晓面和灭蚊 行动的参与面。   今年4月是第15个全国爱卫月,从广州实际出发,爱卫月活动以灭蚊防登热为主题,深 入广泛搞好宣传发动。市爱卫办印发爱卫月方案。全市结合年度爱卫工作会议,由市领导进 行动员。区、街要召开相应的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认真抓好7个环节的宣传发动工作:(1) 每个街道办一栏灭蚊防登革热的彩色板报。彩色板报由市爱卫办统一印制。(2)所有居委 会出一期灭蚊防登革热墙报。广州卫生报提供一期宣传专版。(3)印发宣传单张,广贴告 示,做到楼宇有告示,户户有传单。(4)4月1日以街为单位开展灭蚊防登革热的宣传咨询 活动。(5)新闻媒体报导灭蚊动态,刊登、播放有关灭蚊方面的知识、公益广告。(6)卫 生部门编印下发一定数量的灭蚊防登革热的小册或折页。(7)教育部门和共青团开展配合 宣传发动。   在一般情况下,4至11月份每月安排一周开展全市除四害统一行动,相对突出灭蚊的行 动。在组织每月行动时,市、区通过媒体告示,街道居委会也要力求广泛告示。如有登革热 疫情发生,各级宣传发动工作要超常运作。各区街要成立疫情控制领导小组,各重点单位要 成立工作协调小组,加强对灭蚊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各级领导要根 据疫情组织辖区和下属单位进行紧急动员,并靠前指挥协调,落实工作保障。要参照爱卫月 期间要求的7项宣传发动措施,结合防疫要求加大实施力度。各街道要组织一支宣传发动的 骨干队伍,深入民居上门宣传发动。疫点及其周边的单位和居民住户要家喻户晓,市和区教 育部门要给学生安排灭蚊预防登革热健康教育课,发动学生和家长一起共同参与灭蚊统一行 动。共青团要加强社会宣传,组织青年志愿队伍,积极投身应急灭蚊行动。   二、清理孳生地   蚊虫防治大量的工作和基础工作是清除孳生地。广州处在亚热带地区,一年四季都适宜 蚊虫的生长,其孳生地类型多、分布广,清理任务繁重。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管理责任 和业主责任,认真开展孳生地清理工作,确保工作的落实,使布雷图指数和标准间指数达到 《广州市控制登革热媒介技术方案》提出的要求。一是动员日常清理,引导单位员工和市民 群众,日常清理室内各类积水,特别是水生植物积水,坚持每周换水一次,并清洗水生植物 根部。二是结合周末卫生日清理机关大院、企事业单位卫生死角,清除房前屋后坛坛罐罐等 各类容器积水。三是对特殊环境组织专业队伍清理,公园内树洞竹兜、花草丛中被弃的饭 盒、罐头盒、饮水杯等积水容器要组织人员专门清理,循环进行,各物业小区、内街内巷沉 污沙井积水,要逐个投药,每月投药至少1次。四是对闲置工地和比较大范围的卫生死角要 及时协调,明确管理责任,组织并落实力量清理。五是结合工程施工处理,在建工地要结合 市政工程施工,履行清理孳生地责任。六是加强对特殊行业待用和废弃盆罐、轮胎等方面的 管理,严禁其露天堆放。   清理蚊虫孳生地工作,要纳入4至11月份每月除四害统一行动的内容和部署,街道、居 委会及各责任单位以及机团单位,要专业队伍和群众结合,全面清理一次室内外孳生地。清 理情况每月要逐级综合上报。在有疫情背景下,孳生地处理要点面结合、专群结合,按责任 区域全方位实施,力求广泛、到位、彻底。在疫情发生一周内,布雷图指数降到5以下,外 环境孳生地标准间指数控制不超过1。疫点所在的街道居委会除在面上广泛发动群众清理室 内外孳生地外,还必须组织不少于20人的队伍专司蚊虫孳生地的清理与检查,上门协助清 理,反复进行检查,一户一户落实。疫点周边公园、工地也必须组织相应的清理队伍,对蚊 虫孳生地进行地毯式清理。清理孳生地的队伍经培训后持续展开工作,直至疫情基本控制时 止。在疫情发生后至疫情基本控制前,疫点街孳生地清理情况和孳生地控制指标监测实行每 周一报制度。   三、消杀控制成蚊   在控制孳生地的基础上,要根据成蚊密度和防治需要,定期开展消杀成蚊工作。在一般 情况下,既要消杀白纹伊蚊,同时兼杀库纹。在有登革热疫情时,消杀工作要加强杀灭白纹 伊蚊的针对性。   消杀成蚊的行动,要组织发动社会各层面一起参与,做到专群结合,日常分散消杀与组 织统一行动消杀结合起来。其责任分工如下:   (一)居民住户:居民委员会要设立售药服务点,便民售药,指导居民用药杀蚊。每月 统一行动周期间,要动员群众积极配合和参与灭蚊统一行动;在有疫情发生时,要紧密配合 政府有关部门采取的超常措施,入户指导帮助消杀,街道、居委会的便民售药要服务上门。   (二)机关团体,包括中小学、幼儿园:认真落实本单位消杀成蚊的工作,日常消杀每 月不少于2次;在有疫情发生时,要迅速组织力量,落实专业队伍全方位消杀,每周2次,持 续进行,直到疫情完全控制。   (三)建筑工地(闲置工地):在建工地要把除害防病纳入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作为文 明施工内容,日常灭蚊落实专业队伍承包,定期实施消杀;有疫情发生时,工地要成立灭蚊 预防登革热领导小组,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督促专业队追加工地消杀。闲置工地 灭蚊消杀,由建委牵头,会同城管部门组织实施,爱卫部门配合,街道消杀站负责消杀。城 区闲置工地全部要造册,落实除四害消杀要登记,每月固定消杀不少于一次,在疫情背景下 每月至少两次。   (四)公共外环境:各街道消毒站负责对辖区内公共外环境成蚊消杀任务,坚持定期消 杀。市区下发的药物只能用于公共场所消杀,禁止用于有偿承包服务。各街道消毒站要把落 实公共外环境的消杀作为从业的主要职责,以主要的人力、物力投入。在疫情发生时,要集 中力量对疫点区域进行密集性消杀,有效降低成蚊密度。   (五)疫点及其周边消杀:有疫情情况下,疫点所在楼宇及半径50米范围内的消杀以市 、区疫控部门的专业人员为主,街道消杀站参与,居委会配合实施;周边及面上的消杀工作 以街道消杀为主,市、区疫控机构派人员指导。PCO公司承包的服务单位,要按疫情控制要 求,义务追加消杀次数。   四、防制设施建设   各单位要注意加强防制蚊虫的设施建设,并有计划地逐步推进。   (一)通讯电缆沟和工程电缆沟,能垫沙的要垫沙,不能垫沙的要畅通排水,不要形成 坑道积水;蓄水池一定要密封,破损的要修复,以防蚊虫飞入产卵。有关职能部门要按防蚊 设施建设要求,进行全面检查,落实相关措施。   (二)下水道沉沙井。要有计划安装防鼠防蚊闸板,重点是公园、住宅小区、学校、机 关单位等院内。应该安装的下水道沉沙井,3至5年内要全部完成安装,各单位要制订计划, 逐步推进。经费投入按市、区及单位各三分之一结算。市将每年按计划安装不少于一万个。   (三)安装灭蚊灯箱。灯箱集灭蚊功能和爱卫公益宣传于一体,是小区、公园、机关大 院内比较好的一种卫生基础设施,实施免费安装,各单位要尽快制订安装计划,向市、区爱 卫办申请,由广州鼠害与卫生虫害防制协会组织实施。   (四)加强个人和住家居室防护。居民住户、传染病医院门诊和收治登革热病人住所、 幼儿园等场所,要安装纱门纱窗,形成隔离带,防蚊虫叮咬。各有关职能部门对重点场所和 重点单位要组织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业务与技术指导   日常工作,各级爱卫部门和各条块从事爱卫工作的干部,要熟悉灭蚊预防登革热相关知 识,加强业务培训,认真做好辖区内或本系统内灭蚊的工作计划和布署,督促灭蚊行动的实 施,对重点单位进行现场指导。各区爱卫办和区街要抓好基层单位的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孳 生地调查研究,进行相关资料分析,掌握本辖区内蚊密度动态变化,并及时通报上级部门和 有关单位,及时采取相适应的灭蚊措施。有疫情发生时,各级爱卫部门和各条块从事爱卫工 作的干部,要全力投入第一线开展业务与技术指导工作,督查、综合、上报灭蚊行动和相关 监测情况。   各级疾病控制中心和从业人员,要定期监测蚊虫活动变化规律,尤其是媒介白纹伊蚊种 群数量、密度指数、孳生场所等有关情况,及时将相关资料提供给卫生行政部门和爱卫部门 ,提出科学合理的防治技术意见,同时做好新药推广试验及灭蚊技术效果评价。在有疫情发 生时,对疫点要实施定点监测,每周报告监测情况。   广州市爱卫会专家委员和鼠害与卫生虫害防制协会要着力抓好专业队伍的开春培训工作 ,全面提升专业队员消杀技术水平和专业素质,对从事一线消杀人员要突出实际操作技能和 规范用药的培训。疫情发生时,各级爱卫部门和区街要迅速组织有关人员"火线"培训,加强 面对面指导。协会要加强PCO行业管理,督促服务职责的履行,改善服务质量。   六、行政组织的效果评价与工作督查   为确保灭蚊落到实处,需加强市对区和区对街(镇)的层级检查,加强爱卫会对委员单 位灭蚊工作落实情况的抽查,进行必要的效果评价。督查与评价的主要内容是:   (一)完成任务情况:孳生地控制有调查,统一行动有计划、有行动,专业队伍能按时 行动,并有完整的记录,规定的宣传咨询活动具体落实,同时抽查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面的 相关资料。   (二)内外环境灭蚊效果:检查布雷图指数,外环境孳生地标准间指数控制的自我评价 资料,并进行现场抽查。   (三)群众投诉及专项检查时所发现问题的处理整改情况:对群众投诉的处理有登记, 处理率达100%,整改率不低于95%;一时解决不了的复杂问题要说明理由,有相关措施,并 继续跟踪整改。   (四)用药规范:药物必须"三证"齐全,过期药物不得使用,对库存的过期药械要进行 集中规范处理,不得污染环境,并作好登记。下发的药物进、出库及用处记录清楚,无违规 使用现象。   区对街每年要有二次除四害全面工作检查,每次统一行动要有抽查。抽查的数量由区自 行制定,但要有一定的覆盖面,工作情况要及时报市爱卫办。   市对区采取定期检查与抽查相结合方式进行,每次统一行动抽查不少于二个区和部分街 道。检查的内容除参照区对街检查的内容外,同时还要检查日常工作资料情况和经费投入情 况等,每次检查结果要及时通报,并以积分的形式累积存底,计入年度考评。   市、区爱卫会对委员单位灭蚊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的抽查,结合除四害工作落实的综合检 查一并实施。                                     (1)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