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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招标投标领导小组的通知(穗府办[2003]35号)

穗府办[2003]35号颁布时间:2003-07-01

     2003年7月1日 穗府办[2003]35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进一步规范我市有形建筑市场,市人民政 府决定成立市招标投标领导小组。现将市招标投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沈柏年   副组长:许瑞生、陈锦德   成 员:甘 新(市计委)       潘建国(市计委)       赵小穗(市经委)       王华俊(市商业局)       华同旭(市教育局)       余明永(市监察局)       袁锦霞(市财政局)       林 波(市建委)       陈松青(市交委)       黎 江(市水利局)       胡重光(市农业局)       汤永华(市外经贸局)   市招标投标领导小组的职责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广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指导、组织市有关行政主管部 门研究起草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协调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招标投标活 动中进行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协调中央、省、市各类专业建设工程进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 中心进行招标投标;督促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招标投标监督和管理;对涉及多个行 政主管部门、影响重大的投诉案件进行研究讨论;总结、交流、推广我市招标投标活动的经 验;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计委,与市计委投资处合署办公,负责领导小组的日 常工作。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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