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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市本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03]34号)

穗府办[2003]34号颁布时间:2003-06-27

     2003年6月27日 穗府办[2003]34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市本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 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市本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推进市本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省、市的部署, 制定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市本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市本级政府政务公开的工作目标是:   1.实现市本级政府的政务公开。把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市本级政府政务公开的主要形 式和载体,实现政务信息集中发布,方便公众查询了解,进一步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通 过重点推进市本级政府的政务公开,对全市区、县级市以上政权机关全面实施政务公开制度 发挥示范、引导和带动作用。   2.建立先进完善的市政府门户网站。使该网站的有效信息量显著加大,信息咨询方便 快捷,服务功能明显提升,形成一个以“中国广州政府”为主网站,以各部门网站为子网 站,主网站与子网站之间互相联系互相补充的、共同代表市政府在互联网上形象的综合网站 群。   (二)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市本级政府政务公开的具体任务是:   1.建立和完善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市本级政府政务公开的工作机制。   2.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政务公开栏目,向公众提供丰富的政府信息和“一站式”的 政府服务。   二、公开内容和栏目设置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置政务公开栏目,以公开政务信息,提供政务服务。该栏目的整 体风格要求美观庄重,充分体现政府形象,内容要有合法性、权威性、准确性、丰富性和时 效性。按照省、市有关政务公开文件的规范化要求,重点公开市本级政府的事权、财权和人 事权。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具体包括政府领导、政府机构、政府文件、政务新 闻、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重点项目、财政管理、人事工作、办事指南、申请公开、政府信 箱等。政务公开栏目以外的其他栏目由市信息中心研究设置。   三、运作方式   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市本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市信息办(市信息中 心)和市政府工作部门合力开展。成立市本级政府政务公开联络组,由市政府办公厅、市信 息办(市信息中心)、法制办、监察局、计委、建委、财政局、人事局、统计局等9个单位 组成,负责协调解决推进市本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市政府办公厅负责联络组 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审核市本级政府政务公开内容(具体工作由新闻信息处承担)。市 信息办(市信息中心)负责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的规划、设计、督促、监控,并负责 软件开发、技术支持、日常维护。其它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共同推进市本级政府政务公开 工作。   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内容由市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提供(具体分 工见附表)。其中,应由市政府办公厅提供的内容,由市政府办公厅新闻信息处从掌握的政 府信息和各政务信息网络单位报送的信息中筛选出宜公开的内容,及时提供给市信息中心发 布上网。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负责提供的内容,由各部门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管理平台提 供的功能,自行将信息加载入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由市政府办公厅审核后,市信 息中心统一发布上网,以保证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全面公开。办事指南中表格下载、网 上受理、查询等网上办事功能,由各部门在本部门网站上设置,市政府门户网站高效链接。 申请公开栏目由市政府办公厅新闻信息处受理,按内容转请相关单位负责公开。负责公开的 单位要按《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中的公开程序和时限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答复申请公 开的公众,抄送市政府办公厅新闻信息处。部分群众普遍关心、适宜向公众公开的信息,按 正常公开程序在申请公开栏目或其它栏目公开。政府信箱由市政府办公厅信访局受理,按有 关规定分级归口转有关区(县级市)政府和部门办理,负责办理的单位应将办理情况及时通 过电子邮件等形式答复来信人,抄送市政府办公厅信访局。   四、内容把关   按照"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对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市政府办公厅 统一组织并提供给市信息中心发布上网的内容,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把关。各部门提供的内 容,由各部门负责把关。政府信息上网,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保密和信息上网的有关规定, 制订和严格执行上网内容审批制度。未经审批的信息不得发布上网。   五、时间进度   (一)7月10日前,各部门按附表所列内容将准备提供给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公开内容 详细目录送市政府办公厅新闻信息处审核。   (二)7月20日前,市信息中心设计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网页,各部门利用 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管理平台提供的功能,将公开内容加载入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 栏。   (三)7月30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审核各部门提供的政务公开内容,与本厅统一组织 提供的内容一起,送市信息中心发布上网。   (四)8月10日前,市信息中心组织内容加载上网,整合市政府工作部门网站政务公 开栏目的相关内容,做好政务公开栏目开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8月15日前,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开通。 附件: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置及工作分工表(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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